东莞市万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与用心只为您的安全与放心,为客户量身制定安保方案!

服务咨询热线:137-9012-1308

东莞万润保安服务

多年保安服务经验·您身边的贴身卫士
扫一扫微信咨询

扫一扫微信咨询

4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凤岗保安公司新法规"保安员七不准"


  针对凤岗保安公司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国务院法制办25日公布的《凤岗保安公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凤岗保安公司保安员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等七种行为发生。 该草案明确规定,保安员不得有下七种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二)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三)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四)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六)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草案还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案同时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返回]   
Copyright @ 2022 东莞市万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粤ICP备15080348号 访问量:
技术支持: 【东莞网站建设】 【后台管理】 【BMAP】 【GMAP】

专业提供东莞保安公司,塘厦保安公司,凤岗保安公司,清溪保安公司,龙岗保安公司,观澜保安公司,平湖保安公司一站式服务

咨询

电话

陈先生

18926847969

微信

微信咨询

手机站

手机站